從生命科學到新創律師之職涯分享

文・莊一凡律師

我曾經是長庚醫學院的一份子,當年有感於醫療事故裡醫師的處境,我經常在思考改善醫病關係的解決方案;因為我們都能夠體會醫師養成不易,根本沒有時間跟心力去處理醫療糾紛,而醫學院裡唯一不用考國考的科系,就是我所在的生命科學系(現生物醫學系);因此興起成為律師的初衷。

下定決心後,在長庚連法律通識課程都沒上的我,便到臺大修了 21 個法律學分,馬上準備律師高考。很幸運的,我第一次就考取律師,並且如願在一家準備開發醫療領域的律師事務所實習。因為我的指導律師是臺北律師公會理事及許多政府機關的外部委員,所以我在實習與受僱期間除了處理各種訴訟以外,也得到許多參與政府機關相關法律議題的寶貴學習機會,為自己的法律專業奠定基礎。

晉升受僱律師的我,發現醫療訴訟案源相當稀少,加上開發醫學專業領域客戶也不容易;所以我決定精進自己不熟悉的刑事訴訟,至其他律師事務所繼續執業。這是我第二份工作,新所的主持律師是前檢察官,給了我很多獨當一面的空間,除了我原本就想要學習的刑事訴訟以外,我也透過每週到議員服務處為民眾進行法律諮詢,接觸各種不同的民事訴訟案件,累積了能夠創業的實務經驗與專業素養。

在不確定自己是否適合創業前,我想到了擔任律師可以從事的另一種主流職務:「企業法務」,於是我進入媒體,在民視擔任法務處主任一職,同時出任中華民國電視學會法務與著作權委員會的委員。在企業服務不僅補足了我商務領域的法律專業,也因為出任主管職,有機會參與公司決策,增進了我在企業管理上的閱歷;而電視學會的委員職務,除了著作權商務談判以外,還要向主管機關「國家通訊委員會」提出利於電視產業的政策意見,又讓我多了通訊傳播法的專業。

但是,我不因此自滿,出社會多年後,我又回到臺大攻讀事業經營法務碩士。這是一個結合法律與管理的全新學程,尤其我在臺大創新管理的課程中,發覺新創產業普遍缺乏法務策略協助的現況,於是以「維護得來不易的蛻變」為創所理念,在林口新創園成立維變新創法律事務所,希望藉由我們專業的律師團隊,為有技術也有熱情的創業家出謀獻策,開展一個與別人不同的藍海市場。

人生很短,也只有大學能讓志趣相投的一群人共處四年;人生也很長,天各一方,是因為大家都找到了屬於自己的蛻變。未來沒有標準答案,但是它就在眼前,如果你跟我一樣曾經對「學以致用」感到迷惘,不知道要不要跟別人走一樣的路,或許也可以思考看看,要如何維護得來不易的蛻變。別擔心!無論你的選擇是什麼,十年後的天空,都依然可以任意翱翔。

(轉載自長庚大學校友通訊第131期,原文標題〈維護得來不易的蛻變-律師職涯分享〉